“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开发区因改革开放而生,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事关全省大局、江西未来。江西将如何继续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且听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前虎怎么说。”
习时隔四年再次亲临江西考察,为江西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指路引航,对江西工作提出“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对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作出明确指示,为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我省先后采取系列举措,有力推动全省开发区发展取得明显进步。2022年,全省开发区实现营业收入4.47万亿元、占全省工业营业收入的92.7%,工业利润占全省工业利润的92.9%,规上工业公司数占全省规上工业公司数的71%,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进一步提升。
全省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增速、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为7.9%、42.94%,比全省水平分别高出2.4、2.44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0.52吨标煤/万元,比2018年减少0.2吨标煤/万元,高水平发展主引擎作用逐步提升。全省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19.95亿美元、占全省比重92%,实际利用省外项目资金9193.14亿元、同比增长7.7%,对外开放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提升。
2023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作出了新一轮部署。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省委书记尹弘率省四套班子领导分赴开发区调研,并领衔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重大课题,省长叶建春多次作出批示,研究和推动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建立省领导挂点联系开发区制度。
省委、省政府于9月份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并于11月1日召开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大会,对我省开发区改革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吹响了新时代开发区改革发展的号角。
开发区因改革而生,因开放而兴,因创新而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切实把习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开拓进取、担当实干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开发区建设管理上的水准,加快打造全省高水平发展的“排头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强劲支撑。
厘清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设在县域的开发区原则上不代管乡镇(街道),不承担社会管理事务,进行有序剥离;设在设区市主城区的国家级开发区,原则上不再新增代管乡镇(街道),运行顺畅且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紧密关联的社会管理事务可视情不作剥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将工资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紧密挂钩,提高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占比。
完善开发区机构和编制管理。全面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做实做强开发区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组建集团公司、专业公司,或将市、县(区)属平台公司委托开发区管理,承担开发建设、投融资、招商引资等业务工作。
在鹰潭耀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技术工人在进行材料实验。张善臣/ 摄 图源新华社
健全开发区管理基础制度。完善考核细则,对发展形态趋势弱、土地利用率低、亩产效益差的省级开发区,组建专班加强帮扶督导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整合或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建立开发区滚动开发机制,鼓励已完成开发任务、工业或新型产业用地比例低、产城融合程度高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规范财税和统计制度。合理确定开发区的财税分成比例,适度向开发区倾斜。支持合乎条件的开发区设立金库。完善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口径和上报程序。
提升开发区数字化水平。实施数字园区建设提升工程,加快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推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全省开发区数字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开发区管理和惠企服务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开发区更多经管权限,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可采取窗口前移等方式实现一站式服务。按照“园区事园区办”原则,支持国家级开发区依法整合内部审批和执法机构,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
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实现企业“全链条、一站式”办理服务。郭先明/摄
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坚持制造业为主的发展趋势,统筹确定所辖开发区的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原则上每个开发区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产业集群向创新型产业集群转型。
梯度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鼓励各设区市与发达省市共建“飞地园区”“区中园”,大力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共同组建产业链科学技术创新联合体。采取激发鼓励措施,引导面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类研发机构在开发区落地,支持开发区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核心城市打造“科研飞地”,构建“研发在外地、转化在本地”的创新协作新机制。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和碳达峰试点园区。鼓励开发区因地制宜建设风电、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全方面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和审核,推进开发区及区内企业环保信用建设。
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用地管理,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不得批准用地,控制非工业用地比例。完善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评价考核指标,健全开发区工业公司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系统。鼓励推行“零增地”技改、新型产业用地、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等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优化人才引进培育机制。支持将开发区人才引进纳入市、县(区)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鼓励各级优秀干部到开发区挂职任职,定期选派开发区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开发区挂职锻炼。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办职业(技工)院校,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到开发区办学或与开发区共建产业学院。
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支持合乎条件的开发区公司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引导省级金融类企业加大对开发区支持力度,深入推动开发区融资平台公司优化升级工作。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开发区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举债融资等重点领域,增强对开发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健全开发区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建立开发区公共资产、负债登记、规范管理制度,全面摸清公共资产和债务。加强对开发区隐性债务风险监测,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列入年度重点督促事项,依法依规对开发区运作情况开展审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优秀、进位明显的开发区在扩区调区、项目资金以及土地、林地、能耗等指标上优先支持,对考核落后的开发区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约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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